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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轉知屏東縣政府修正「屏東縣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及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部分規定及第三點附表,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一、依據屏東縣政府 111 年 8 月 1 日屏府教學字第 11129515100 號函辦理。
二、檢送修正「屏東縣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及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1 份。
主辦單位: 屏東縣政府
承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發布者: 黃馨怡
連絡電話: 03-8462860#225
公告時間: 2022-08-04 14:22:00
最後修改: 2022-08-04 14:22:00
點閱數: 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