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結報及成果提醒】有關花崗國中等12校執行國教署補助110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圖書館閱讀推動教師實施計畫」,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5 月 24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00060803S 號函及本府 110 年 7 月 20 日府教課字第 1100143091 號辦理。
二、本計畫會計子目代號為: CG0102
三、本案核銷依簡化流程方案辦理,執行期程為 110 年 8 月 1 日至 111 年 7 月 31 日止,請貴校於 111 年 7 月 31 日前,檢具「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補助(委辦)經費結報表」一式 2 份及「成果報告書」一式 1 份,免備文送本府教育處課程教學科業務承辦人辦理核銷(原始憑證留校以備審計機關查驗),如有結餘款以「繳款書」繳回。
四、檢附「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補助(委辦)經費結報表(空白表)」(主計處 110 年修訂版)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