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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教育⭐函轉教育部「112年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自111年9月1日徵件至同年10月31日止,請踴躍薦舉具有傑出貢獻之個人或團體,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4 月 20 日臺教社(四)字第 1100039168B 號令修正發布之「教育部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團體及個人實施要點暨教育部 111 年 7 月 12 日臺教社(四)字第 1112402520 號函辦理。
二、 本活動表揚對象包含:
(一) 團體獎:機關(構)、公私立幼兒園、學校、學校認可之學生社團(團隊)、依法立案之團體及法人組織。
(二) 終身奉獻獎及個人獎:學校教職員工生及實際從事本土語言推展之個人。
三、 請各機關(構)、幼兒園、學校、法人或依法立案的團體,踴躍推薦具下列事蹟的個人或團體:
(一) 長期致力本土語言之推動工作,足為社會典範之個人。
(二) 從事本土語言之創作、展演、傳播或推廣,足以振奮人心。
(三) 從事本土語言復育、調查、研究或出版,具相當成效。
(四) 捐資成立或充實有關本土語言之圖書館、博物館或其他文教設施,影響深遠。
(五) 捐贈、捐助及成立推展本土語言著有績效之團體,貢獻卓著。
四、 本活動採推薦方式辦理,詳細資訊可參看「教育部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專網(https://nlaward.moe.edu.tw/)。
五、 本案委託「傳動數位設計印刷有限公司」辦理,相關問題請電洽服務窗口陳書璿小姐,聯絡電話: 02-81010555 分機 202 ,推薦資料請郵寄: 110 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 5 段 7 號 20 樓 E 室(請註明『112 年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
六、 檢附「教育部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團體及個人實施要點」及活動電子海報各 1 份,請協助廣宣及推薦。

相關連結:

  1. https://nlaward.moe.edu.tw/
主辦單位: 教育部
承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發布者: 魯木·伊木伊
連絡電話: 8462860#580
公告時間: 2022-07-13 10:53:00
最後修改: 2022-07-13 11:00:00
點閱數: 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