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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有關110學年度精進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計畫核結及不足款申請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主旨:如公告標題。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辦理。
二、旨案計畫執行期程為 110 年 8 月 1 日起至 111 年 7 月 31 日止,若學校有不足額之情形,請於 111 年 6 月 20 日前函文至本府教育處課程教學科辦理申請事宜。
三、學校若計畫已執行完畢,請於辦理完竣後 20 日內(最晚於 111 年 7 月 10 日前),依「本縣經費執行流程簡化方案」檢送經費結報表一式 2 份 、成果報告(內容包含:活動效益評估分析表、核定公文、 實施計畫、執行率調查表、活動照片及回饋單等)之電子檔上傳至 http://community.hlc.edu.tw/後報本府辦理核結,如有賸餘款請以繳款書併同結報表繳回。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發布者: 張心秀
公告時間: 2022-06-08 09:08:00
最後修改: 2022-06-15 08: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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