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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111年度上半年(1-6月份)之統籌科目、三節慰問金、收支對列等額度增加、動支留存賸餘款及繳回110年度非留存賸餘款或因業務需要調整各業務計畫基金用途,請於111年6月24日前函報本府辦理超支併決算作業(無須辦理之學校亦請函復),請查照惠復。

說明:
一、依據本府教育處 111 年 6 月 13 日府教設字第 1110117312 號辦理。

二、教職員退休撫卹給付、各項補助、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等統籌科目及三節慰問金額度增加之學校,請依超支數(詳附件 1 : 111 年度上半年本縣所屬各級學校新增撥補數彙總表)辦理超支併決算作業。

三、另收支對列額度增加、動支 110 年度基金累計留存賸餘款或因業務需要調整各業務計畫基金用途之學校,得併同辦理超支併決算作業,倘有涉及建購固定資產者須再辦理補辦預算作業(業專案報府辦理超支併決算者請注意勿重複函報)。

四、請依繳回 110 年度非留存賸餘款(詳附件 1 : 111 年度上半年本縣所屬各級學校新增撥補數彙總表)辦理超支併決算作業(付款憑單待本府另案發文請學校辦理),超支併決算作業相關說明如下:
(一)會計科目:
1. 高中:高中及高職教育計畫-高中教育-各校經常門分支計畫-91Y 其他。
2. 國中(小):國民教育計畫-國民中(小)學教育-各校經常門分支計畫-91Y 其他。
(二)案由說明:繳回教育處 110 年度地方教育發展基金非留存賸餘款。

五、超支併決算作業及補辦預算作業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 各校如因業務需要調整原編各業務計畫之基金用途,須符合經常支出得控留調整為資本支出之基本原則,不得由資本支出控留調整至經常支出使用。
(二) 辦理超支併決算作業應先於「地方教育發展基金會計資訊系統-會計-預算管理」線上申請「超支併決算」作業,倘有涉及建購固定資產者另須線上申請「補辦預算」作業。
(三) 超支併決算作業應檢附「基金用途預計超支預算數額表」(系統端列印)1 份、「基金用途預計超支預算統計表」(詳附件 2 :基金用途預計超支預算統計表範例)1 份、「經費概算表」(詳附件 3 :經費概算表範例)1 份(適用符合說明三之情形者,無者免附);補辦預算作業應加附「補辦預算數額表」(詳附件 4 :補辦預算數額表範例)1 份(適用建購固定資產者,無者免附);收支對列應另加附「繳款書」影本 1 份。

六、檢附「111 年度上半年本縣所屬各級學校新增撥補數彙總表」、「基金用途預計超支預算統計表」、「經費概算表」、及「補辦預算數額表」各 1 份。
主辦單位: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教育設施科
發布者: 吳宣菱
連絡電話: 03-8462860#315
公告時間: 2022-06-13 15:16:00
最後修改: 2022-06-14 14:53:00
點閱數: 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