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複評時間公告】111年第2次身心障礙學生教育輔具申請複評時間及人員公告如下,請各校配合進行輔具複評事宜。
1.因疫情更改部份複評時間,請接受複評之學校注意。
2.111 年第 2 次身心障礙學生教育輔具申請複評時間及人員公告如附件,請各校配合進行輔具複評事宜。
3.評估時請特教承辦人(相關教師)及申請輔具學生到場評估;另申請學習輔具的學校需準備學生 IEP 。
4.請務必確認學生當天是否到校,若學生未到校,請儘快通知複評人員。
5.請准予複評人員公假登記。
承辦人:楊淑如 TEL : 03-8547145#12 傳真: 03-8549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