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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轉知】為提報申請111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安全教育議題融入教保活動課程計畫」一案,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1 年 5 月 26 日臺教國署幼字第 1110069521 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轄內教保服務機構辦理議題融入教保活動課程,支持教保服務機構於教保活動課程中推廣安全教育、性別平等教育等多元議題,提升教保活動課程品質,維護幼兒受教權益;國教署自本( 111 )學年度起補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轄內教保服務機構辦理議題融入教保活動課程之經費。
三、有鑑於「安全教育」對於學齡前幼兒的需求及推動具重要性,爰列為本學年度國教署署指定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應辦理之議題,說明如下:
(一)由參與之園所設計符合幼兒年齡及生活經驗之教學活動,以統整不分科方式實施,且可參考運用本署編製「幼兒園安全教育參考教材」(分為交通、水域、防墜、防災、食藥及人身等六大安全範疇),提供現場人員於設計教保活動課程使用,至其餘議題尊重各地方政府之規劃。
(二)參與之教保服務人員須參加由本署委請專業團隊辦理之幼兒園安全教育教學分享會及安全教育線上研習,以協助參與之教保服務人員提升安全教育融入教學之專業知能,相關研習訊息將另案函知。
四、旨案由各園依計畫案附格式將提報申請資料報送於 111 年 6 月 15 日(星期三)電子檔請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承辦人信箱: yuchian@hlc.edu.tw ),程序說明如下:
(一)檢送「○○縣(市)111 學年度辦理安全教育議題融入教保活動課程申請書」。
(二)應於當學年度結束前辦理至少一場次課程觀摩或教學示例分享會,以促進交流、蒐集優良教學資源。
五、檢附「○○縣(市)111 學年度辦理安全教育議題融入教保活動課程申請書」、「○○縣(市)111 學年度辦理安全教育議題融入教保活動課程總計計畫」各 1 份。
主辦單位: 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黃俞蒨
連絡電話: 03-8462860#260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22-05-30 15:00:00
最後修改: 2022-05-30 21:17:00
點閱數: 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