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11學年度補助教保服務機構推動在地文化融入教保活動課程申請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5 月 17 日臺教國署幼字第 1110061415 號函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教保服務機構推動本土語言及在地文化融入教保活動課程原則」辦理。
二、有意申辦之幼兒围请於 111 年 6 月 3 日前填妥「推動在地文化融入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實施計畫」(詳如附件),彙整報送本府申請補助(電子檔請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本府承辦人信 箱 yuchian@hl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