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北市智能障礙學生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集中式特殊教育班服務群科轉安置實施計畫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111 年 5 月 16 日北市教特字第 1113008360 號函辦理。
二、基於適性輔導原則,為協助具適應困難需改變教育環境之高級中等學校高一學生,特建立轉安置機制。
三、經統計臺北市 111 學年度第 1 學期高級中等學校服務群科 1 年級缺額計 17 名如下:
(一) 稻江護家(門市服務科): 7 名(智能障礙 5 名、自閉症 2 名)。
(二) 木柵高工(餐飲服務科): 2 名(智能障礙 1 名、自閉症 1 名)。
(三) 內湖高工(門市服務科): 2 名(智能障礙)。
(四) 松山工農(餐飲服務科): 1 名(智能障礙)。
(五) 松山家商(餐飲服務科): 3 名(智能障礙)。
(六) 南港高工(門市服務科): 1 名(智能障礙)。
(七) 士林高商(門市服務科): 1 名(智能障礙)。
四、申請方式摘述如下(詳如實施計畫)
(一) 申請資格符合下列資格之一,由學校特殊教育團隊評估,並經校內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議,始得提出申請:
1、現就讀臺北市公私立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服務群科 1 年級學生。
2、目前就讀臺北市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普通班 1 年級,經學校評估適合就讀服務群科且領有鑑輔會鑑定證明之智能障礙學生。
3、目前就讀臺北市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普通班 1 年級,經評估適合就讀服務群科,領有自閉症、腦性麻痺或其他障礙之鑑輔會鑑定證明並伴隨智力臨界以下之學生。
4、設籍臺北市並有實際居住事實,目前就讀外縣市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服務群科 1 年級學生。
(二) 申請資料
1、就讀臺北市學生:請學校協助備齊資料,經學校彙整並完成檢核後,於 111 年 5 月 31 日(星期二)前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親送至臺北市北區特教資源中心( 111036 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 207 巷 3 號)。
2、就讀外縣市服務群科學生:請所屬縣(市)政府教育主管機關於 111 年 5 月 31 日(星期二)前函知本局,申請資料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至臺北市北區特教資源中心。
五、轉安置結果預計於 111 年 6 月 27 日(星期一)前公告。
六、檢附「臺北市智能障礙學生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集中式特殊教育班服務群科轉安置實施計畫」1 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