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111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品德教育推廣與深耕學校實施計畫」1份(如附件),鼓勵學校踴躍申請,並依作業期程報送資料,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3 月 9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10028932 號函辦理。
二、為深化各級學校發展品德教育教學方法與推動策略,並透過成果發表與經驗分享,帶動整體學校社群之品德教育發展與永續經營,持續規劃辦理「111 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品德教育推廣與深耕學校實施計畫」。
三、請各校參考「教育部品德教育促進方案」規劃辦理,說明如下:
(一)旨揭計畫實施期程為 111 學年度(經費計畫期程自 111 年 8 月 1 日至 112 年 7 月 31 日止),以 110 學年受補助學校優先補助。
(二)申請作業期程:請各校於 111 年 5 月 6 日(星期五)前將申請表件免備文寄(送)至本府,並將電子檔寄至本府教育處承辦人電子信箱(te8659@hlc.edu.tw),俾利彙整函報國教署申請。
四、另 110 學年度品德教育推廣與深耕學校實施計畫受補助之學校應於 111 年 7 月 31 日前報送本府結案,旨揭計畫成果報告內容包括前言、量之分析(如活動場次、數量、參加人數及教材研發之件數等)、質之分析(如活動辦理之課程內涵與成效、過程檢討、問題解決策略、相關活動成員滿意度統計及活動紀實照片等)及計畫成效之簡報,併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