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外遷調】有關111年度公立幼兒園教保員遷調他縣(市)服務作業,請依說明辦理。
一、依據本府 111 年 2 月 25 日府教特字第 1110034143 號函諒達。
二、本次縣外遷調委辦學校經調查後計有明義附幼、北昌附幼、志學附幼、學田附幼、東竹附幼、崇德附幼、古風附幼等 7 校,請各校依日程表辦理各項作業。
三、除日程表所定時間,本府定於 111 年 4 月 11 日(一)下午 2 時於本府教育處第一會議室辦理縣外遷調服務作業說明會,請各校薦派一名代表(教保服務人員或人事主任)參加。
四、有關現場積分審查作業,本府定於 111 年 4 月 25 日(一)上午 9:30 至 12:00 ,於本府教育處第一會議室辦理,請申請人備妥相關資料準時到場參加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