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92544

有關「110學年度第2學期本土語文開課情形」線上填報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 為了解國民中學、國民小學本土語文(閩南語文、客家語文、原住民族語文、閩東語文)課程辦理情形,請受補助之學校,至國教署國民中小學教職員人力資源網 2.0(http://9hr.k12ea.gov.tw/)【T1.31 本土語文開課情形調查表填報】填寫線上表單。
二、 承上,線上表單填寫期程為即日起至 111 年 4 月 8 日(星期五)截止。
三、 承上,請各校詳實填報本土語文教學相關人員資料及授排課資料,以利國教署後續進行師資盤點,並且了解各縣市師資準備度,以因應 111 學年度國中階段本土語文課程。
五、 另依據 110 年 3 月 15 日發布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規定,自 111 學年度起逐年實施,國小一年級至六年級學生應就閩南語文、閩東語文、客家語文、原住民族語文、臺灣手語及新住民之語文等六種語文任選一種修習,國中七年級及八年級學生應就閩南語文、閩東語文、客家語文、原住民族語文及臺灣手語等五種語文任選一種修習。
六、 學生選習本土語文課程,國民中學者依學生意願自由選習,並以鼓勵持續學習同一種語文為原則;其確有更換類別之需求時,應以持續學習原語文課程一年以上始得辦理。選習原住民族語文之學生,學校宜輔導其以父母或家長之該族語文為優先考量,做適切選擇。另請各校應依注意事項第 3 點之日期(每年五月三十一日前)辦理舊生次學年度選習本土語文類別之調查,於新生報到時,辦理新生之調查;學校辦理前項調查時,應參考國教署調查表格式設計表格提供學生填寫,並經家長簽章同意後繳回。
七、 檢送系統(學校端)操作手冊及 111 學年度國中小本土語文/臺灣手語選修課程調查表各 1 份,手冊亦可至國教署國民中小學教職員人力資源網 2.0 下載。

相關連結:

  1. http://9hr.k12ea.gov.tw
主辦單位: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承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發布者: 呂亦鎔
公告時間: 2022-03-07 09:09:00
最後修改: 2022-03-21 13:48:00
點閱數: 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