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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辦處務公告78463【教學正常化視導】?有關110學年度本縣「國民中學教學正常化視導」,請111/03/21~111/03/25週次之受訪學校依說明辦理並預作準備,請查照。

主旨:如本公告標題。

一、依據: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國民中學教學正常化視導實施計畫」。
  ◆本縣「加強輔導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
  ◆本府 110 年 7 月 5 日府教課字第 1100132092 號函(諒達)、 110 年 9 月 7 日府教課字第 1100178704 號函(諒達)、 110 年 12 月 17 日府教課字第 1100258749B 號函(諒達)。

二、本縣公私立各國中及私立學校國中部於每學年度至少完成 1 次教學正常化視導,先予敘明。
  本縣受訪國中(含私立學校國中部、不含中途學校-南平中學國中部): 

【請提供書面佐證資料】
   1、請參閱「國民中學教學正常化視導學校應備齊資料清單」【附件3】備妥相關書面資料並設置專區(櫃)定點存放。
   2、「視導紀錄表」各國中自評表,
     其中「優點或待改進事項與建議」欄位必填,
     請簡要陳述貴校執行重點或困難。
   3、「師資人力結構表」各國中自評表。

?三、前(109)學年度教學正常化視導結果為「大部分符合教學正常化」等第以下者,
  本府將持續追蹤輔導並列為本(110)學年度無預警抽訪學校名單,
  請貴校持續策進作為,以落實教學正常化,
  並請學校「於視導當日提供策進處遇相關佐證或說明」。

? 111/03/21~111/03/25 週次之受訪學校計 3 校(含無預警訪視學校計 1 校),請預作準備:

    03/22 :(上午)富源國中 09:30 、吉安國中 09:30 。




?(無預警訪視學校將於受訪當日通知)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發布者: 余芳怡
連絡電話: 03-8462-860 分機 563
傳真號碼: 03-8572-660
公告時間: 2022-03-18 09:56:00
最後修改: 2022-03-18 09:56:00
點閱數: 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