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附各校110學年度第2學期教科書4項補助填報情形(如連結),學校用書、學生用書因系統誤植審查日期,更正依公文日期審查至3/4止,?恕已不提供修改?。
一、依據本府 111 年 1 月 26 日府教學字第 1110021252(A 、 B)號函,暨 111 年 2 月 7 日府教學字第 1110024221 號函辦理。
二、申請期限如下:
(一)審定本與藝能科/私立學校原住民學生教科書補助暨花東地區接受義務教育學生書籍費:申請至 111 年 2 月 18 日,已截止。
※※※※如需更正,請於 2 月 25 日下午 17 時前致電承辦人(已截止)。※※※※
經初審以下學校填報有需更正處,請轉知:
太巴塱國小:補助單價未扣除學生用書單本補助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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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學校用書與學生用書:申請 111 年 2 月 25 日 17:00 止。(處務公告編號 79200)
※※※※如需更正,請於 3 月 4 日下午 17 時前致電承辦人(已截止。※※※※
教育部共同供應採購網
https://www2.sekonicmp.com.tw/tbkp110/user_login.asp
各校補助申請如連結,有關廠商對帳單請與各版本單價表(如附件)對照,如有價差,請學校自行核對。
審定本與藝能科、花東書籍費、學生用書、學校用書已不提供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