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10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審核結果,請逕行上網查詢,請查照。
一、請各校逕行上網列印合格者印領清冊(必須以 A4 紙「橫式」列印),請勿自行繕製。學生必須親自簽名或蓋章、且必須與冊列姓名完整吻合一致,不得蓋橡皮圖章或鉛筆簽名、亦不得由家長或教師代簽名,請逐級呈核蓋職名章請勿遺漏,一律免蓋校印,冊印姓名等如有修正,請務必要加蓋校正章。
二、為使助學金核發順利,請確認學校的存匯款銀行名稱、帳戶名稱(全名)、銀行代碼、銀行帳號,並註明於收款收據上。
三、收款收據受款人請填「花蓮縣吉安鄉化仁國民小學」,會計子目請使用「D00099」,請於收款收據右上方書寫貴校之學校代碼,將「收款收據」及「印領清冊」,於 110 年 3 月 16 日前以掛號寄至花蓮縣吉安鄉東昌村東里 11 街 83 號黃素月幹事收,電話: 038528720 分機 305 。
四、對審核所得超過 40 萬元不合格有疑義者,如需申覆,請先逕向各縣市稅務機關國稅局,申請 109 年全家戶人口所得證明(所得總計 40 萬元以下者為合格)、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證明、申覆表(格式請上網下載),於 110 年 3 月 15 日前逕寄達臺中教育大學校辦理。
五、申請合格學生因故轉學,請 E-MAIL 至 apcntcu@mail.ntcu.edu.tw ,轉出學生之姓名、身分證字號、轉出之縣市、轉出學校名稱、轉入之縣市、轉入學校之資料,三日內會 E-MAIL 回覆系統修改狀況,若未回覆,請與臺中教育大學林希拉小姐 04-22188645 連繫,並請轉出承辦人通報學生轉入學校之承辦人,避免清冊漏列,影響學生權益。
六、申請合格學因故轉學,請轉出承辦人於 111 年 3 月 4 日前完成助學金系統轉出、轉入事宜,若逾期,將由轉出學校承辦人辦理助學金發放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