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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內政部訂定發布「外國專業人才及其配偶子女申請永久居留無不良素行認定標準」,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2 月 11 日臺教國署高字第 1110015813 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 https://gazette.nat.gov.tw )下載。
三、若有任何疑問,請逕洽內政部田專員(電話: 02-23889393#2532 )。
四、請於所承辦之外籍教師計畫依公告作相關認定及準則依據。

相關連結:

  1. https://reurl.cc/zM5Vz7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發布者: 呂亦鎔
公告時間: 2022-02-14 14:00:00
最後修改: 2022-02-14 14:00:00
點閱數: 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