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
公告修正「111年度花蓮縣立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教師現有缺額暨縣內、外介聘提撥缺額調查表」,請依修正後表格填報繳交。
一、本府 110 年 12 月 17 日府教特字第 1100256271 號函諒達。
二、有關 111 年度本縣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申請縣內、縣外介聘作業,修正提撥缺額調查表如附件,本次僅修正表格範例說明及備註部分文字(橘色字體)。
三、各校代理實缺若已提報公費生者,仍可選擇委辦,惟不得將該缺額提撥為介聘缺額。
四、縣外介聘部分:普通班與特教班委辦不得拆開辦理(幼兒園與學前特教班須同時委辦或同時不委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