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各公私立幼兒園於111/1/12(三)以前至全國教保系統「教職員管理區」檢視各項資料正確無誤,並完成110學年度第1學期「教職員年度送審」作業。
一、為維護 110 學年度全國教保系統各項教職員資料,請各公私立幼兒園於 111/1/12(三)以前,至全國教保系統「教職員管理區」/「教職員年度送審」,確認各項資料正確無誤後點選「確定送審」。
二、 110 學年度第 1 學期已點選過年度送審者無須再送。
三、倘 110 學年度第 1 學期結束前尚有教職人員異動未完成,請至遲於 111/1/19(三)前完成「異動審核」及「年度送審」。
四、若各園有教職員資料須修正,請將核章後之「異動通報單」pdf 檔,逕傳送至特幼科承辦人劉士豪,以利審核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