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下半年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入班宣講費用已撥入,請尚未繳交結報表的學校,儘速寄至本府學管科辦理核結,請查照。
一、請將上半年及下半年經費結報表併成 1 張,於 110 年 12 月 29 日前依簡化流程方案辦理,免備文寄送本年度經費結報表至本府教育處學管科辦理核結,原始憑證留校以備審計機關查驗。
縣屬公立學校: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補助(委辦)經費結報表(附件 2 )。
國立及私校學校:花蓮縣政府補助(委辦)經費結報表(附件 3 )。
二、本案補助每班新臺幣 400 元整,計畫期程自 110 年 1 月 1 日起至 110 年 12 月 30 日止,經費支用項目為講座鐘點費、印刷費及雜支,請確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三、核定數與實支數金額相同,本計畫不會有結餘款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