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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有關特教相關專業團隊申請心理治療事項說明

1. 為維護學生之權益,並順利申請專業團隊協助,請需要申請此服務之學校務必詳細閱讀。
2. 學生若為新案申請時請檢附紙本資料(由輔導或巡迴老師填寫心理治療部分。),【必要文件】包含專業團隊申請檢核表、學校行為介入方案、三級輔導機制,若有醫療院所之諮商晤談、心理衡鑑等資料也可一併附上以供本府評估。
3. 若填寫或繳交資料過程中有任何疑義,請致電本府承辦人,廖元均治療師,感謝。
主辦單位: 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廖元均
連絡電話: 03-8462860#253
公告時間: 2021-12-22 13:46:00
最後修改: 2021-12-30 08: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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