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教署經費入庫】本縣「110學年度科技教育推動總體計畫:子計畫二支持學校推動科技領域課程」(第2次提報)經費已撥入縣庫,請依本府函文辦理掣據請款事宜,餘如公告說明段,請查照。?感謝本案核定學校配合,請款資料收齊?
主旨:如本公告標題。
依據: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10 月 12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00118638 號函。
?本府 110 年 11 月 29 日府教課字第 1100243594 號函。
說明:
一、請本案計畫執行學校依【本府函文說明段】辦理掣據請款事宜。
二、收款收據請於 110 年 12 月 2 日星期四之前,送至本府教育處課程教學科俾利辦理撥款作業。
?感謝本案核定學校配合,請款資料收齊?
備註:
?經費的使用宜以落實科技領域課程為優先,
請先落實科技領域課程綱要,再考量滿足其他課程需求。
?請學校推動科技領域課程與活動時,依據課程綱要規劃,
有關「國中小及普高-部定課程綱要(科技領域)」,
提供相關網頁連結(
https://cirn.moe.edu.tw/WebContent/index.aspx?sid=11&mid=6577 )
?本計畫執行期程自 110 年 8 月 1 日起至 111 年 7 月 31 日止,
本案經費俟國教署補助經費撥入後,另案函請學校掣據請款,
請貴校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中學與國民小學推動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科技領域課程作業要點」及「花蓮縣
地方教育發展基金經費執行流程簡化方案」之規定
支用經費、辦理計畫及經費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