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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掣據通知【原民交通費】?檢送本縣辦理「110學年度國中、國小原住民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交通費」第1期核撥一覽表,尚有4所學校未繳交,請貴校依核撥名冊於110年11月19日(五)前掣據到府憑撥(免備文),請查照。

一、依據本府 110 年 11 月 16 日府教課字第 1100233233 號函(諒達)辦理。

二、本案原發文函主旨誤植為「12 月 19 日(五)」前掣據到府憑撥,正確應於本(110)年度 11 月 19 日(五)前掣據到府憑撥,請各校協助儘快掣據,俾利業務推展。

二、旨揭經費說明如下:

(一)本案會計子目代號: CG0132 。

(二)執行日期: 110 年 8 月 1 日起至 111 年 7 月 31 日止,若有賸餘款請學校留用至 110 學年度第 2 學期,請勿做結報繳回。

(三)本案經費第 1 、 2 期合併核銷,依簡化流程方案辦理,請貴校於 111 年 8 月 12 日(五)檢具「經費結報表」一式 2 份送本府核銷,如有結餘款以「繳款書」方式繳回。

三、檢附「110 學年度國中、國小原住民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交通費」第 1 期核撥一覽表 1 份。

四、尚未掣據到府憑辦學校如下:光復國小、三民國中、東里國小、東竹國小,為不影響族語教師權益,請於本週 11/24(三)下班前掣據報府憑辦。
主辦單位: 花蓮縣政府
承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發布者: 杜英傑
連絡電話: 03-8462860#573
傳真號碼: 03-8572660
公告時間: 2021-11-18 10:53:00
最後修改: 2021-11-24 14:43:00
點閱數: 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