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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為辦理各校冷氣設備裝設採購案實際裝設數量調整,請學校依說明段辦理。

一、本府前以 110 年 3 月 22 日府教設字第 1100056476 號函核定各校冷氣數量(諒達)
二、若學校因增減班或校舍空間調整,造成冷氣實際裝設數量與核定數量不同,請學校敘明學校冷氣裝設數量調整之台數及原因,並填具冷氣調整數量調查表並逐級核章後,於 110 年 11 月 15 日前函報本府辦理。
三、其餘未竟事項,悉依旨案契約書及教育部相關函文辦理。
主辦單位: 教育設施科
承辦單位: 教育設施科
發布者: 楊智勝
連絡電話: 03-8462860分機319
傳真號碼: 03-8462782
公告時間: 2021-11-11 16:12:00
最後修改: 2021-11-11 16: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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