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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轉知】國立新竹特殊教育學校辦理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度教育系統高級中等學校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第二、三階段課程職前訓練」實施計畫,請踴躍報名參加。

一、依據國立新竹特殊教育學校 110 年 10 月 14 日新竹特總字第 1100500204 號函辦理。
二、受訓對象:已參加本署辦理之第一階段或第二階段課程,並具有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語言治療師、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社會工作師之專業人員證照者。
三、辦理期程:
(一) 第二階段課程依專業別分為:
1、物理治療與職能治療課程: 110 年 11 月 13 日、 11 月 14 日。
2、語言治療、臨床心理、諮商心理與社會工作課程: 110 年 11 月 20 日、 11 月 21 日。
(二) 第三階段: 110 年 12 月 04 日。
四、辦理地點:第二階段課程於國立新竹特殊教育學校辦理,第三階段課程地點未定。
五、報名時間及方式:即日起至 110 年 10 月 21 日(星期四)截止, 請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 研習報名-國教署特教研習內報名,並填寫網路表單檢附相關資料( https://forms.gle/vxAHudjiY4tujjFG9 ),需兩者皆填寫始為報名成功。
六、鑑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相關規範持續修正,進入校園除遵循一般防疫規定外,必須配合校園防疫規定,詳參附件之實施計畫。
七、参加研習人員請各單位核予公(差)假登記。
八、檢附本研習資施計畫 1 份。
主辦單位: 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廖元均
連絡電話: 03-8462860#253
公告時間: 2021-10-14 11:34:00
最後修改: 2021-10-14 12: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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