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第11屆原住民族語戲劇競賽計畫」1份,鼓勵本縣原住民重點學校及原住民實驗學小學踴躍參賽,請查照。
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 110 年 9 月 9 日原民教字第 1100051794 號
及本府國 110 年 9 月 23 日府原藝字第 1100192222B 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辦理方式如下
(一)競賽時間:
1、花蓮初賽:由本府於 110 年 11 月 10 日前規劃辦理。
2、全國決賽:於 110 年 12 月 20 日前辦理。
(二)競賽組別:分家庭組、學生組及社會組(各組別組隊方式依旨揭計畫規定辦理)。
(三)決賽隊伍薦派方式:由本府依初賽各組別優勝隊伍薦派參加。
三、有關初賽參賽方式及競賽規則(含獎勵),本府將另行公告,請欲參賽之隊伍務必詳閱旨揭計畫相關規定預作準備,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8227171#291 潘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