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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121

轉知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函釋有關幼托整合後之代理教師或代理教保員之服務年資採計疑義一案,請查照。

一、本府 110 年 9 月 28 日府教特字第 1100195413 函號函諒達。
二、函示如附件。
主辦單位: 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劉士豪
連絡電話: 8462860-259
傳真號碼: 8462780
公告時間: 2021-09-28 10:07:00
最後修改: 2021-09-28 10: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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