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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21

為促進各界對身心障礙運動有正確認識,並藉報導、倡議形塑正向支持氛圍,建請依說明事項辦理相關作業。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 110 年 9 月 11 日臺教體署全(二)字第 1100030852 號函辦理。
二、查《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 The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 CRPD )第 8 條「意識提升」章規定重點如下:
(一) 締約國承諾採取立即、有效與適當措施,以便:
1、提高整個社會,包括家庭,對身心障礙者之認識,促進對身心障礙者權利與尊嚴之尊重。
2、提高對身心障礙者能力與貢獻之認識。
(二) 為此目的採取之措施包括:
1、發起與持續進行有效之宣傳活動,提高公眾認識,以便:
(1) 培養接受身心障礙者權利之態度。
(2) 促進積極看待身心障礙者,提高社會對身心障礙者之瞭解。
(3) 促進肯定及認識身心障礙者之技能、才華與能力。
2、鼓勵所有媒體機構以符合本公約宗旨之方式報導身心障礙者。
三、為依公約規範落實身心障礙運動推廣,並藉倡議宣傳形塑正向支持氛圍,有關相關報導、曝光作業建請參考附件辦理,避免過度使用「激勵人心」、「生命鬥士」等用語。以下謹羅列 English Federation of Disability Sport 出版之「身心障礙運動報導媒體指南(Media Guide:Reporting on disabled people in sport)」資訊重點如下:
(一) 報導身障運動的方式廣泛影響民眾對於身障者的看法,藉由報導內容可提升大眾對於身障運動的認識與了解,建議報導競賽結果(表現)時,應向大眾說明何謂「好」的表現,報導內容並關注於成就、訓練制度等,而非其障礙。
(二) 身障運動的報導版面及形式,應與一般運動報導相同。地方身障運動的報導,更能引起大眾的關注。
(三) 報導中若提及其障礙情形,應向運動員確認文字是否妥適,避免在不留意的情形下,於報導中使用不合宜字眼,並避免過度使用「激勵人心」等術語。
(四) 社交媒體、新媒體時代來臨,身障運動報導與宣傳得有效運用,透過社交及新媒體,創建平臺,促進各界交流與資源共享。
(五) 媒體指南簡要中文翻譯連結如下: https://www.sportsv.net/articles/73731
四、為攜手落實身心障礙運動推廣與資訊曝光,謹提供以下線上資源網站供參:
(一) 中華民國殘障體育運動總會: https://www.ctsod.org.tw/。
(二) 中華民國聽障者體育運動協會: https://www.deafsports.org.tw/web/。
(三) 中華民國智障者體育運動協會: http://www.soct.org.tw/nss/p/index
(四) 帕拉林匹克運動分級中心: https://www.taiwanpscc.org/。
(五) 愛運動動無礙:身心障礙運動資源分享區: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DisabilitySportsTaiwan
主辦單位: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
承辦單位: 體育保健科
發布者: 薛曉芸
連絡電話: 03-8462860#359
傳真號碼: 03-8462790
公告時間: 2021-09-22 09:21:00
最後修改: 2021-09-22 09:21:00
點閱數: 4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