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促公告】請案內學校於期限內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輔導委員評價後」之健康促進輔導訪視表掃描檔,請查照。
一、為進行績優學校複審,請下列學校於 110 年 7 月 14 日下班前,將「輔導委員評價後」之健康促進輔導訪視表掃描檔,寄至陳信光主任電子信箱(slight@hlc.edu.tw),逾期則無法進入複審。
二、重寄學校:花蓮縣卓溪鄉太平國民小學、花蓮縣玉里鎮高寮國民小學、花蓮縣玉里鎮源城國民小學、壽豐國中、花蓮縣吉安鄉光華國民小學、花蓮縣卓溪鄉崙山國民小學、花蓮縣富里鄉富里國民小學、花蓮縣瑞穗鄉奇美國民小學、花蓮縣壽豐鄉豐裡國民小學、花蓮縣縣立化仁國中、花蓮縣縣立宜昌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