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轉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委託非營利性質法人辦理非營利幼兒園之甄選相關事宜,敬請符合資格之非營利法人踴躍參加。
一、依據《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教育部 110 年 5 月 27 日修正發布之《非營利幼兒園委託及申請辦理甄選審議基準》辦理。
二、為提供優質、平價及近便之教保服務,並提高公共化教保服務供應量與友善教保服務環境,請有意願承辦臺北市非營利幼兒園之非營利法人,踴躍參加臺北市 110 學年度委託非營利性質法人辦理「民生非營利幼兒園」甄選事宜。
三、本甄選案相關訊息如下:
(一) 參與甄選資格:
1、學校財團法人。
2、幼兒教保相關工會組織。
3、依職工福利委員會組織準則所設,已完成法人設立登記之職工福利委員會。
4、章程載明幼兒與兒童、家庭、教保服務人員福祉、教育或社會福利事務相關事項之財團法人或非營利社團法人。
(二) 據點地址:民生非營利幼兒園:臺北市松山區新東街 30 巷 1 號(位於市立民生國民中學內;和平樓 1 樓)。
(三) 繳交資料注意事項:
1、依甄選審議基準所列應附文件,依序排列裝訂成冊並編排頁碼(含營運成本表及分年計算表)。
2、上述所有文件應併附紙本 25 份及電子檔 1 份;所繳文件不論通過與否概不退還。
(四) 收件期限及繳交方式:
1、請於 110 年 7 月 26 日(星期一)下午 5 時前送達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學前教育科,地址: 11008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 1 號 9 樓西北區。
2、請於送件包裝封面註明參與甄選園名。
四、相關詳細資料請至本局網站(網址:
https://www.doe.gov.taipei ;路徑:臺北市政府教育局首頁/最新消息/幼兒園)下載。
五、相關事宜請洽聯絡人鄭小姐,電話: 02-27208889 轉 1087 、電子郵件: edu_pse.39@mail.taipei.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