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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請學校務必於110年6月18日前確認「111年度電梯維護費及檢驗費」額度,倘學校有特殊需求須調整補助金額,請於期限前函文送達本府並敘明原因,逾期視同無調整需求。

一、為編列「111 年度電梯維護費及檢驗費」預算額度, 請學校確認附件檔-「補助本縣所屬體育高中及國民中學電梯維護費及檢驗費一覽表」或「補助本縣所屬國民小學電梯維護費及檢驗費一覽表」中「111 年度編列經費(概算)」之「補助電梯維護費」及「補助電梯檢驗費」金額。

二、估算標準:
(一)電梯維護費:每部每月 2,500 元。
(二)電梯檢驗費:每部每年 3,000 元。
(三)部分學校因特殊需求調整補助金額。(按 110 年度補助金額估算)

三、倘學校有特殊需求須調整補助金額(例如:電梯年限達 15 年以上需每年檢驗 2 次、增設電梯或電梯停用無須維護及檢驗費等),請務必於 110 年 6 月 18 日(星期五)前函文送達本府並敘明原因。

四、檢附「補助本縣所屬體育高中及國民中學電梯維護費及檢驗費一覽表-111 年度」及「補助本縣所屬國民小學電梯維護費及檢驗費一覽表-111 年度」各 1 份。
主辦單位: 教育設施科
承辦單位: 體育保健科
發布者: 李述奇
連絡電話: 03-8462860#306
公告時間: 2021-06-10 14:57:00
最後修改: 2021-06-10 14: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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