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故障已排除】【110學年度活化教學計畫之國教署複審結果通知】請需修正計畫學校務必於110年6月6日下午17時前將修正計畫核章上傳
一、 審查意見與結果請逕至線上系統查看:點選申請之子計畫(>)審查結果。
二、 學校請務必依審查意見於線上系統進行計畫內容修正,修正處系統將自動醒目顏色標示,以便確實比對是否完成。
三、審查意見句子中出現下方關鍵字皆表示須修正:建議/應/宜/請/補充/修正/說明/酌修等,請具體修改。
四、因系統設定更正,請務必將所有計畫書及經費申請書重新下載並【核章掃描】上傳,系統操作方式與計畫申請提交步驟相同。
五、因應疫情延長修正期程,學校自即日起至 6/6(日)24 時前,於系統線上修正後上傳【核章掃描】之計畫書及經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