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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有關巡迴輔導教師到校上課,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一、依據花蓮縣學前暨國民教育階段不分類巡迴輔導班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縣一般、視、聽、情特教巡迴教師屬於到校教學必要之人員,務必請學校讓該師進入校園,並落實防疫檢查。
三、請三區中心主任通令下達巡迴輔導教師到校輔導時表明其身分及入校任務(諮詢、授課等),並全程戴口罩,做好防疫措施。
主辦單位: 花蓮縣政府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許博鈞
連絡電話: 03-846-2860#262
傳真號碼: 846-2780
公告時間: 2021-05-18 14:12:00
最後修改: 2021-05-18 14:12:00
點閱數: 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