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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有關『110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實施戶外教育計畫』初審通過以及修正後通過之學校請於110年5月19日前繳交資料,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請務必於【110 年 5 月 19 日前】完成下列事項:
(一)初審通過及修正後通過之學校:
1 、核章版計畫及經費概算表電子檔:各子計畫尚未上傳者請逕寄承辦人電子信箱: iris9689@hlc.edu.tw 。
2 、初審通過及修正後通過之學校,請將核章版紙本資料一式 2 份寄至課程教學科。

二、請下列各子計畫申請學校繳交資料:
(一)子計畫一學校實施戶外教育:
1.需再修正學校:無。
2.紙本:美崙國中、花崗國中、自強國中、鑄強國小、北昌國小、志學國小、靜浦國小。
3.電子:花崗國中。

(二)子計畫二戶外教育優質路線:
1.需再修正學校:無。
2.紙本:文蘭國小。
3.電子:無。

(三)子計畫三戶外教育自主學習課程:
1.需再修正學校,請依初審之審查意見修正,修正後請交紙本及電子檔:
(1)豐山國小:單車挑戰成年禮,請依審查意見修正。
(2)太巴塱國小: 3 案,請再確認並依審查意見修正。
(3)瑞北國小:過去與現在-文物與現代建築二日遊,經費表請再確認。
(4)三棧國小: 3 案,請依審查意見修正。
2.紙本:自強國中、豐山國小、志學國小、月眉國小、、高寮國小、長良國小、東里國小、三棧國小、文蘭國小。
3.電子:明禮國小、光復國小、高寮國小、三棧國小。

三、檢附各子計畫初審意見表。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發布者: 潘雨虹
連絡電話: 03-8462860分機572
傳真號碼: 03-8572660
公告時間: 2021-05-17 16:27:00
最後修改: 2021-05-18 09:14:00
點閱數: 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