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10學年度「校外教學團體優惠專案」
一、依據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110 年 5 月 14 日台高旅發字第 1100001144 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莘莘學子選擇高鐵作為校外教學、畢業旅行、校際競賽及各項參訪活動之交通工具,該公司於 110 學年度持續推出指定車次「校外教學團體優惠專案」,從小學至大學均可享有專案優惠。
三、專案優惠內容(詳請參該公司企業網站)
(一) 適用對象:每團申請人數需達 11 人(含)以上,申請單位需填具學生團體專案訂位單,並加蓋行政單位章戳。
(二) 適用期間:民國 110 年 7 月至 111 年 6 月,惟本公司公告之疏運期間不適用。
(三) 適用車次及車廂:指定車次標準車廂對號座。
(四) 票價優惠:小學生、孩童、敬老及愛心等優惠身分者,可享標準車廂對號座全額票價 4 折之優惠;國中、高中、大專生、碩博士生及其他同行未具上列優惠身分者,可享標準車廂對號座全額票價 7 折之優惠。
四、申請注意事項:敬請貴校協助檢視所屬申請單位之資格,並於專案訂位單上加蓋行政單位章戳,以符合優惠資格,非行政單位(如:社團)之章戳恕無法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