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10年5月12日「教育部通報」1份,請幼兒園務必落實,以確保校園防疫安全,正式公文另案函知。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5 月 13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00059467 號函辦理。
二、因應疫情社區傳播風險升高,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宣布至 110 年 6 月 8 日(含)前,疫情警戒提升至第二級。
三、請幼兒園配合辦理下列措施:
(一)進行幼兒園體溫監測:
1.人員進入幼兒園全面量測體溫,實施實聯制並佩戴口罩,於每日人員進入幼兒園開放時間,安排人力進行體溫測量,俾監測高風險人員,在其進入幼兒園前予以掌握。
2.遇有發燒(耳溫≧38˚C/額溫≧37.5˚C)或咳嗽、呼吸急促等呼吸道症狀,須戴上口罩,並應予安置於單獨空間,直到離開幼兒園。並請依指揮中心最新公告「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之分類,並通報校安中心 與健康中心/衛保組,以利追蹤與園內疫情掌控。
(二)提升幼兒園環境消毒頻率:
1.針對教室、廁所、宿舍、餐廳、圖書館等公共設施及幼童專用車提升消毒頻率,另園內應定期針對幼生經常接觸之物品表面(如門把、桌面、電燈開關、或其他公共區域)進行清潔消毒。
2.針對清潔與消毒人員應提供完善衛教訓練以及要求每日健康通報。
(三)維持教室及各學習場域環境通風:
1.室內使用冷氣或中央空調之通風原則如下:
(1)教室門可關閉,應於教室四個角落之窗戶各開啟 5 至 10 公分,以維持教室適度通風。
(2)如採用中央空調,空調出風口與迴風口的數量比例為 2 比 1(等同排風量為迴風量(m3/s)的兩倍),保持正壓狀態以利與外界(戶外)氣體交換。
2.室內無空調之通風原則如下:
(1)教室可增設抽風扇(壁扇)與立扇,抽風扇設於窗戶上之氣窗、 立扇擺放於教室進入口。
(2)抽風扇主要功能為抽排氣,將室外的新鮮空氣由一側抽入教室內,再由另一側排出。
(3)使用壁扇時,壁扇正下方窗戶應關閉,以避免短對流。
四、檢附 5 月 12 日校安通報公告 1 份,請至附件檔案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