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送中華民國柔道總會辦理「110年B級柔道裁判講習會」實施辦法1份。
一、依據中華民國柔道總會 110 年 5 月 7 日華柔字第 1100000019 號函辦理。
二、講習日期: 110 年 5 月 27-30 日共 4 天。
三、講習地點:教育部體育署聯合辦公大樓 12 樓、臺北體育館 7 樓、及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訓練中心。
四、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 5 月 14 日(五)止。逾期或不按手續報名者不予受理。
線上報名:
https://forms.gle/iSAX2hL3tXPCffn99
★ 請逕依權責核予參加研習之教師公假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