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申請】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學年度國民中學英語及數學領域適性分組教學試辦計畫」申請案,請欲申請學校依案附資料於110年5月5日(星期三)前逕寄本府(免備文),詳如說明,請查照。
【本申請計畫業已於 110 年 4 月 19 日 府教課字第 1100076780 號函送至各校】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4 月 16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00043406 函辦理。
二、計畫紙本資料(附件三及附件四)1 式 2 份及電子檔(含 WORD 檔及核章掃描 PDF 檔各 1 份)逕寄教育處課發中心李美華老師(電子信箱 meiwha@gmail.com ),逾時不候。
三、俟經費核定後,另案函請貴校繳交附件六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