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稽催?109學年度第2梯次鑑定安置追蹤回報表
一、依據 110 年 1 月 18 日府教特字第 1100013775 號函及處務公告編號 69100 辦理,收件截止時間為 3 月 17 日下午 4 時前,合先敘明。
二、請下列學校填寫「花蓮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安置追蹤回報表」,核章後於?110 年 4 月 14 日(星期三)下午 5 時前?送達教育處特幼科建檔。
?國小:東里國小、東華附小、嘉里國小、學田國小
三、僅需填寫疑似鑑定取得正式身分之學生,⭐重新評估及研判為疑似障礙(押案)學生無須填寫本表⭐。
四、⭐情緒行為障礙、自閉症、視覺障礙及聽覺障礙學生,無須填寫本表⭐,鑑輔會將另行派員到校進行安置適切性追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