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公告】為加強辦理本縣兒童口腔保健業務宣導,請貴校於跑馬燈、機關網頁、電子看板等媒體露出,並協助宣導,請查照。
一、依據花蓮縣衛生局 110 年 3 月 23 日花衛醫字第 1100008643 號函辦理。
二、旨皆宣導活動,惠請辦理事宜如下:
(一) 媒體方式:廣播、跑馬燈或電視託播等。
1、宣導內容:適量的氟鹽,可有效降低孩童齲齒發生率,花蓮縣衛生局關心您。
2、起訖時間:即日起至 110/12/31 。
(二) 媒體方式:官網張貼氟鹽防齲文宣。
1、宣導內容:氟鹽防齲 DM (如檢附檔案)。
2、起訖時間:即日起至 110/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