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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正常化視導】??填報完畢,感謝本縣各國中?檢送109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視導」相關資料,請受訪學校(國中、國小)依說明辦理並預作準備,請查照。【國中請至校務系統-公務填報序號5725】

主旨:如本公告標題。

一、依據: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民中學教學正常化視導實施計畫」。(附件1)
  ◆本縣「加強輔導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附件2)
  ◆花蓮縣政府 109 年 8 月 31 日府教課字第 1090169402 號函。

國中:花蓮縣政府 110 年 1 月 4 日府教課字第 1090265098B 號函。
國小:花蓮縣政府 110 年 1 月 4 日府教課字第 1090265098C 號函。

二、說明:
(一)受訪視學校請準備相關資料:
   ?本縣受訪國中:(請提供書面佐證資料)
   1、請參閱「國民中學教學正常化視導學校應備齊資料清單」(附件3)備妥相關書面資料。
   2、「訪視紀錄表」(附件4),請各國中先行自評(勾選),
     其中「優點或待改進事項與建議」欄位必填,
     請簡要陳述貴校執行重點或困難。
   3、「師資人力結構表」(自評表)(附件5)。
   4、「師資人力結構表」(國中-自評表)總綱領綱研習人數調查(附件6)。
   ⭐請各國中先行填寫,並於【110 年 1 月 29 日(週五)前】
     至【校務系統-公務填報序號 5725】上傳「核章後掃描之PDF檔案(附件4、附件5、附件6)」。

   ?本縣受訪國小:(不限於紙本資料,盡量以無紙化呈現)
   1、請參閱「國中(小)教學正常化課程計畫視導紀錄表」(附件7、附件8)
   2、本(109)學年度「課程計畫」
   3、本(109)學年度「全校、班級課表」
   4、上(108)學年度及本(109)學年度「巡堂紀錄」
   5、上(108)學年度及本(109)學年度「學生定期評量成績佐證及學期成績單」(可以抽檢閱學生聯絡簿及經由校務系統呈現)

(二)訪視期程表與訪視流程表。
   1、視導流程表(附件9)
   2、視導期程表(附件10)


? 國中受訪學校:本縣各公私立國中(含南平中學國中部)。
? 國小受訪學校:名單如「附件 10」視導期程表。




相關連結:

  1. https://eschool.hlc.edu.tw/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發布者: 余芳怡
連絡電話: 03-8462-860 分機 563
傳真號碼: 03-8572-660
公告時間: 2020-12-28 11:22:00
最後修改: 2021-02-04 08:55:00
點閱數: 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