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催】請尚未完成「109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核結之承辦學校至遲於110年1月31日前送交成果及核結資料。
❗ 請尚未繳交之學校儘速完成送件,成果檔【可編輯】電子檔亦請併寄承辦人信箱: trshiang@hlc.edu.tw
尚未收到核結資料學校:
推動認輔小團體
三民國中、信義國小(有來電說明)、宜昌國中(有來電說明)、瑞穗國中
性別平等教育宣導
中原國小、明恥國小、國風國中
以下學校請補成果【可編輯電子檔】:
推動認輔小團體
明義國小、光復國中、豐濱國中、富里國中、明利國小
一、依據本府 109 年 4 月 20 日府教學字第 1090073136 號函辦理。
二、請依「地方教育發展基金經費執行流程簡化方案」檢具經費結報表一式 2 份及成果報告(如附件)免備文寄(送)♦各該執行項目承辦人♦辦理核銷,成果檔另寄電子檔予♦各項目承辦人♦e-mail 彙整,若有結餘款, 請以繳款書繳回;請至遲於【110 年 1 月 14 日】前送達,俾利本府完成核結相關事宜暨函報教育部等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