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重要提醒】有關各公私立國中辦理「110年國中畢業生適性入學到校宣導」活動已完成規劃,請各校於1月20日(星期三)下班前再次確認各場次時程安排,謝謝協助!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 年 10 月 30 日臺教國署高字第 1090127676 號函、 109 年 11 月 27 日臺教國署高字第 1090148 030 號函暨本府 109 年 11 月 30 日府教學字第 1090237443 號函(諒達)辦理。 。
二、本案補助每校新臺幣 4,000 元整,本補助計畫期程自 110 年 1 月 1 日起至 110 年 3 月 31 日止,經費支用項目為講座鐘點費、印刷費及雜支,請確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規定辦理,俟國教署核撥經費後另案函請各校掣據。
三、教育部國教署與本府已編製完成全國適性入學宣導手冊與花蓮縣宣導單張,訂於 2 月 18 日起轉發各校辦理宣導說明會使用。
四、各校配合事項:
(一)各校應於說明會辦理同時,就參與對象進行宣導說明會辦理情形之問卷調查(如附件 2)。
(二)各校安排講師至校進行宣導同時,請至「國中畢業生適性入學宣導工作網」(網址:
https://tpde.cloud.ncnu.edu.tw/adapt/),上網填報辦理問卷調查結果(110 年 3 月 26 日前完成),以瞭解宣導執行成效。
(二)各校適性入學宣導辦理完成後,請於 110 年 4 月 20 日前將辦理意見調查統計表(如附件一)及宣導活動成果照片(如附件二),併同經費結報表(一式 2 份)寄送本府教育處備查(免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