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催件公告】提醒申請「109年高級中等以下偏鄉學校藝文教學設備補助」學校於110年1月8日前檢附經費結報表1式2份送府核銷,並依相關規定辦理,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109 年 7 月 2 日臺教師(一)字第 1090091462 號函辦理。
二、執行計畫之學校名單:
玉東國中、卓樂國小、港口國小、高寮國小、松浦國小、長良國小
萬寧國小、西林國小、舞鶴國小。
三、經費核銷依簡化流程方案辦理,請貴校於 110 年 1 月 8 日前檢附經結報表 1 式 2 份送府核銷、成果(PDF 電子檔)寄至 ooo640912@yahoo.com.tw ,如有結餘款以繳款書併結報表繳回。
四、執行學校所購置設備,應加貼學校財產標籤並註明「教育部補助 109 年高級中等以下偏鄉學校藝文教學設備」字樣,並納入學校財產管理,另原始憑證則依會計法相關規定妥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