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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109年度新版校園災害防救計畫的審查結果,請尚未通過的4校防災業務承辦人請依據委員審查結果修正計畫重新上傳。

一、依據本府 109 年 11 月 19 日府教設字第 1090230066 號函說明辦理。

二、計畫須依審查意見,修正後再行審查:新城國小、三民國中、玉里國小、大禹國小。

四、系統上呈現芥末黃以及紅色燈號的學校,請依委員們所給予的審查意見將貴
校的校園災害防救計畫修正後重新上傳讓委員們再次審查;如有疑問請直接與審查委員諮詢。
主辦單位: 教育處設施科
承辦單位: 教育設施科
發布者: 鄒瑋蓉
連絡電話: 038462860*305
傳真號碼: 038462782
公告時間: 2020-12-02 09:22:00
最後修改: 2020-12-11 14: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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