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有關109年度教育優先區管考計畫-受考資料補件事宜
1.請 108 年度教育優先區計畫(108 年 1 月 1 日至 108 年 12 月 31 日)受補助之學校自行檢視受考成績及成果資料是否有議或需補件,另為維持考評公平性,補件後之學校經書面考評若獲優等者,將不列入敘獎名單;請各補助學校於 109 年 12 月 11 日(上午 8 時)至 109 年 12 月 15 日(下午 5 時)針對未完善部分辦理補件,逾時不候且不得再補正,務請受補助學校依限妥辦(本府 109 年 11 月 10 日府教設字第 1090222972 號函諒達)。
2.本次管考成績涉及各補助學校權益相關,請各補助學校於截止上傳前,逕行確認補件資料內容是否依規定上傳,以避免衍生損及權益情事;倘考核項目評列丙等之學校,由本府擇日辦理實地輔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