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本府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特殊需求領域課程實作研習」實施計畫1份,請有興趣之特教教師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一、本縣 109 學年度特殊教育輔導團第 1 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研習日期及地點: 109 年 12 月 5 日(六)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
三、研習地點:花蓮縣政府教育處第 2 會議室
四、參加對象:名額 20 人。
(一)本縣特殊教育輔導團輔導員務必參加。
(二)本縣十二年國教階段有興趣之特教教教師。
五、報名方式:請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行線上報名,全程參與研習並完成指定活動者核給研習時數 6 小時。
六、請惠予報名研習教師公假登記參加,並核予假日研習補休時數。
七、檢附研習實施計畫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