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掣據請撥】「109學年度國民中小學結合社區永續發展計畫」第一期經費已撥入縣庫,請【新社國小】依本公告說明事項掣據到府憑撥(免備文),請查照。
依據: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 年 10 月 13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90118623 號函暨 109 年 11 月 3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90132758 號函辦理。
二、花蓮縣政府 109 年 11 月 17 日府教課字第 1090228106 號函辦理掣據。
說明:
一、核定本縣學校共計1校: 新社國小
二、本次請款需檢附資料如下:
(一)學校領據(收款收據)。
(二)資本門「估價單」及「申請撥款資料彙整表」。
三、收款收據
(一)「經常門」與「資本門」請分別開立收款收據。
(二)抬頭:花蓮縣政府
(三)會計子目:CG9868
(四)收款收據金額(請參閱附件):
1、經常門;2、資本門
(五)領據事由:
「109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結合社區永續發展計畫」第一期經費。(經常門/資本門)
(六)領據備註:
花蓮縣政府 109 年 11 月 17 日府教課字第 1090228106 號函
四、本案執行期程自 109 年 8 月 1 日至 110 年 7 月 31 日止。
▼學校【資本門】經費,撥款資料應另檢附「估價單」及「申請撥款資料彙整表」。
▼【檢附之「估價單總金額」、「申請撥款資料彙整表總金額」
應與核定計畫經費資本門總金額相等,
(若高於或低於總金額,請備註敘明原因)。】
▼【本案資本門撥款分2期款,
「第1期款資本門收據」與「第2期款資本門收據」合計總金額
應與前開「估價單總金額」、「申請撥款資料彙整表總金額」相等。】
因 109 年度會計年度關帳在即,請計畫核定學校把握時程辦理掣據憑撥。
備註:
▼請依據下列要點辦理本案計畫:
◆「政府採購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30057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推動精緻國教基礎設施建設計劃作業要點」
https://www.k12ea.gov.tw/Tw/Law/LawDetail?filter=CCE6B166-542B-4923-A20C-4612EE02AF28&id=88331d12-3cfd-4807-9dbb-be1f9a09bea0
◆「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
https://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FL008371
▼資本門經費請款注意事項如下:
【採購未逾 10 萬元得檢附「契約 (估價單)」、「申請撥款資料彙整表」及「學校領據」憑撥;
逾 10 萬元未達 100 萬元請檢附「契約書」、「申請撥款資料彙整表」及「學校領據」憑撥;
另 100 萬元以上應檢附原始憑證及「採購案核銷應附資料檢核表」送府核銷撥款】
▼相關【表格下載】請至花蓮縣政府主計處網頁項下查詢與下載
https://as.hl.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