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薦派培訓】「109年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109北區下半年場總綱)總子講師培訓研習」,請查照。
主旨:
遴派貴屬人員參加「109 年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 109 北區下半年場總綱)總子講師培訓研習」,請同意核予公(差)假登記及課務排代,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 年 1 月 14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90006325 號函。
花蓮縣政府 109 年 10 月 19 日府教課字第 1090206336 號函(諒達)。
花蓮縣政府 109 年 10 月 29 日府教課字第 1090214250 號函。
二、研習資訊臚列如下,詳細課程表內容請參閱本文附件:
三、基礎培訓-109 下北區場:
時間: 109 年 10 月 30 日(星期五)、 31 日(星期六)。
地點:桃園市東門國小。
四、回流培訓-109 下北區場:
時間:109 年 12 月 5 日(星期六)。
地點:桃園市東門國小。
五、旨揭研習參訓學員名單如下:
蘇輔導員妍(花蓮縣政府課程與教學發展中心)。
陳輔導員姿茵(花蓮縣政府課程與教學發展中心)。
彭主任莘茹(花蓮縣花蓮市北濱國小)。
唐老師尉慈(花蓮縣立國風國中)。
黃老師崇軒(花蓮縣立光復國中)。
六、檢附旨案種子講師培訓研習計畫、課程表、研習須知,請所屬單位准予參加學員公(差)假登記,本研習所衍生之差旅費由 109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計畫輔導團(本府將核撥至輔導團領召學校由領召學校支付)項下支應;非輔導團員之差旅費及代課費用由貴單位相關經費項下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