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送國立體育大學體育博物館辦理109年「競技殿堂:奧林匹克賽會場館特展」展品借用須知1份。
一、依據國立體育大學 109 年 8 月 20 日國體大奧字第 1092100014 號函辦理。
二、為推廣與增進大眾瞭解臺灣體育運動文化,進而運用該校博物館豐富的資源並擴大其功能,爰辦理全國巡迴展展品借用。
三、開放借用期間:自即日起至 109 年 12 月 31 日止。
四、詳細借展須知、借展申請表、借展物品規格與活動成果表參見附件。
五、本次展品借用為推廣性質,借展單位須於展覽結束後 1 週內繳交活動成果表。
六、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本案承辦人員,電話:(03)3283201 分機 65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