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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轉知「兒童遊戲場檢驗機構監督與認證維持之要求(TAF-CNLA-JI01),請查照。

1.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 年 7 月 29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90083704 號函辦理。
2.為強化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以下簡稱 TAF)認證兒童遊戲場檢驗機構於持續展現符合認證要求與維持檢驗技術之能力, TAF 制定旨揭文件於 109 年 7 月 1 日公告發行,並於 109 年 9 月 1 日實施,其實施對象為 TAF 認證之檢驗機構或申請中的兒童遊戲場檢驗機構。
3.兒童遊戲場設置單位所有權人或其代表人、管理者等委託 TAF 認證檢驗機構進行檢驗時,雙方應簽署「合約及配合稽核同意書」,俾便 TAF 必要時進行實地抽查監督評鑑,以確保檢驗機構服務品質。
4.TAF 聯絡窗口:蔡淑芬小姐,電話: 03-5336333 轉 203 ,電子信箱: zoe@taftw.org.tw 。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吳欣怡
連絡電話: 03-8462860#265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20-08-12 16:00:00
最後修改: 2020-08-13 16: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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